第212章 第七种羞耻(15) (第1/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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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尔摩斯大体上知道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。或者说任何运用逻辑思维的难题都难不倒他,而那些人际交往的事情,究其本质来说依然是逻辑——只不过太容易掺杂情感,因此也太容易变得不受控制。
他从不掩饰自己异于常人的思维,好的,坏的,不超过底线的,他都会摊开给人看。
那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具有诚实这项美德,只要不涉及案件;更多是因为在长期的观察中,福尔摩斯充分地理解了一个事实:倘若你将自己伪装成别的样子,具体来说,适宜人群的那种,那当然会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,可总的来说,弊端更多。
再说那样做很麻烦。太麻烦了,不值得为案子之外的任何事牺牲那么大。他只在乔装打扮的时候装模作样。
康斯坦丁是难得让他发自内心试图安慰的人,虽然他们的关系并不亲密,虽然他们其实才认识了一个多月,虽然康斯坦丁有种让人乐于看他倒霉的天性,虽然……这里有很多虽然,仅仅有一个但是。
但是,康斯坦丁的忧郁和颓丧有一种森冷的气质。之前康斯坦丁半开玩笑地说可以为他召唤恶魔,那语调颇为不以为然,可福尔摩斯判断这是真话。
一个痛苦、绝望、破罐破摔的人,偏偏掌握着可怕的武器和力量。
哪怕福尔摩斯也会感到恐惧的。最糟的是,这恐惧不单单是直面人性之恶的战栗和厌恶,同样是出于共情和怜悯。
年幼时福尔摩斯曾经帮助一位熟人寻找丢失的宠物。那是一只长毛的大猫,有着三种颜色混合的斑块状花纹,猫的主人是下午来的,无可奈何地将希望交给还不到自己大腿高的幼童,而只花了半天时间,福尔摩斯就在数英里外的位置找到了那只猫的埋尸之地。他挖开地面,仍旧记得胡乱遮盖住那块土壤的枯黄草皮。花猫破碎的身体呈现在他们眼前,猫的主人已经发出崩溃的哭声,语无伦次地、絮絮叨叨地讲述着自己与宠物之间的过去。
时至今日,福尔摩斯仍记得尸块在自己手指上留下的温热触感,还有潺潺流淌,宛如浅溪的血流——然而,他那天是带着小铲子过去的,全程没有接触过猫的尸体,猫也死了超过两天,既不可能还有血能淌出,也不可能还保留温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