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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兔牙:
你果然是个伪善的美食主义者。虽然我也爱吃小鹌鹑、小牛排、小羊肉和小春鸡,可我不歧视吃小兔子的人。
吃兔子不算可怕。马拉威人吃小老鼠呢。在市集里常常看到有些摊子摆满了堆得像一座小山丘似的小老鼠(呢,对了!那些小老鼠是你喜欢的粉红色。)对马拉威人来说,这是人问美味,是下酒的好菜。
他们吃小老鼠是活吃的,整只放进口里,吃得吱吱响。一对男女一起吃小老鼠,应该也是已经有了肉体关系吧?所以才可以一起做一些我们看来很恶心的事。
他们不觉得吃小老鼠不文明,反而不明白中国人为什么会吃青蛙。
要是兔子和老鼠必须二择其一,我看我还是吃兔子算了。兔子至少是煮过的。
昨天,我在市集遇到两个美国游客向我问路(不知道为什么,无论走到哪里,总会遇到问路的陌生人。就像你说的,迷路的人会觉得我是个可以问路的人。我看来有那么像路标吗?)
那两个游客刚从肯亚过来,我们一边走一边聊。当我知道他们去过奈洛比的长颈鹿动物园,我激动得紧紧抓住他们的手,问他们在那里有没有看到粉红色的长颈鹿。我说我有一个朋友,她想长颈鹿想疯了。
那个男的问我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