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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林大律师,几天没见,你的案件办理可顺利?”
“甄大设计师终于关心起我了?”子澜喝了口水又开始不正经起来。
“你想听真话,还是假话?”
“在法庭上,我当然是只听真话,但是生活里,我还是听假话吧,特别是你说的,真话伤人。”子澜笑着看着我。
“好吧,你呢一直说当我的私人律师,这次好不容易用到你一回,这是山海和我的合作协议,你帮我看看。”我从包里拿出山海的合同交给子澜。
点完菜子澜仔细看了一遍合同说:“合同基本没什么问题,条款很合理,但是里面有一句话,我不太清楚这句话的用意。合同签定人如有代名或曾用名,或者有其他身份,视同与本合同签定人身份一致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”
我拿过合同一遍一遍解读着这句话的含义。
“也就是说,无论你是叫甄臻还是叫方华,这份合同视同你为同一人,另外这份合同上的股份是山海集团10%的股份,而不是山海珠宝10%的股份。”林子澜目不转睛地看着我。
“我记得当时在深圳谈的是珠宝公司的股份啊?”我有些吃惊,因为珠宝只是山海下属一个子公司,集团业务涉及颇多,除房地产、珠宝、还有金融、商场等项目,虽然都是10%但含金量可是大大的不同。